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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的事业委员会都有哪些人?

2022-10-31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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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31回复

专业分析:

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20条规定、校长。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答。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民办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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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行使的职权如下: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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