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县级市死亡人员档案馆地址

县级市死亡人员档案馆地址

2022-10-29 14:3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29回复

专业分析:

苏州市没有专门的“死亡人员档案馆”,只有苏州市、各区的综合档案馆以及各单位档案室或专门档案馆。也许你是要查已经死亡人员的档案如果死者生前有工作单位,可以到其工作单位的档案室去查。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原籍,就是你入学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市,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本着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将毕业生的档案发回原籍。市区的生源回市,县里的生源回县。具体情况是: 1、学生毕业后,学校会将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寄送到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师范专业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一般寄给人事局)。 2、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 3、各市、县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一般将档案办理到人才交流中心比将档案留在学校对学生而言要方便得多。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职工去世后,档案由原档案保管部门保存五年,之后移交企业或者企业所属上级机关的档案部门保管。

律师普法更多>>
  • 县级以上的各级档案馆一般多少年开放一次啊
    县级以上的各级档案馆一般多少年开放一次啊

    县级以上各级档案馆的档案,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二十五年向社会开放。

    2020.01.29 641
  • 档案馆能查离婚档案吗
    档案馆能查离婚档案吗

    离婚档案记录可以查到,离婚档案在民政部门登记,存放在所在地的档案馆里。好比你是上海徐汇区办理的离婚手续,你的离婚档案就可以到徐汇区档案馆查到。

    2021.02.18 475
  • 派出所人员档案不见了怎么开死亡证明
    派出所人员档案不见了怎么开死亡证明

    销户口需要死亡证明,并不是开了死亡证明就一定要销户。但是公民死亡,一般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020.03.18 155
专业问答更多>>
  • 人事档案回生源地,是县,还是市?

    应届未就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最终回XX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可以寄送至临沂市XX,就业促进科收到后,根据毕业院校提供的生源地信息,整理派发至XX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也可以直接寄回XX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临沂市

    2022-10-21 15,340
  • 各级各类档案馆收集档案的规定第6条内容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档案馆,收集本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形成的档案。国有企业发生破产转制,事业单位发生撤销等情况,其档案可按照有关规定由本级综合档案馆接收。

    2022-09-22 15,340
  • 毕业生的档案回生源地应该寄到市哪里?地址?联系人?

    应届未就业非师范类毕业生档案可以寄送至临沂市XX,就业促进科收到后,根据毕业院校提供的生源地信息,整理派发至生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也可以直接寄回生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临沂市社保直属及各县区档案

    2022-10-21 15,340
  • 档案馆档案的三方违约怎么办

    首先到原单位申请终止函,如果找到新工作,新单位也收到档案,然后到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转让手续,将档案转让给新单位,如果找不到新工作,或新单位不收到档案,可以转移到人才中心。

    2021-12-1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无档案人员怎样建档 01:31
    无档案人员怎样建档

    无档案人员的建档方式如下:1、职工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档案补办并备案;2、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以下职工档案要件:工龄确认

    14,015 2022.05.11
  • 退休人员死亡补助标准 00:54
    退休人员死亡补助标准

    退休人员死亡补助标准如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

    4,716 2022.04.17
  • 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 01:10
    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标准为:1、是行为人的个人过失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行为;2、必须要有死亡的事实。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一定要与受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本罪的特征有: 1、所侵犯

    1,617 2021.04.25
医疗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