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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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工伤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交通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一、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二、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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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按照伤残级别发放。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工资,二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三级伤残为二十三个月的,四级伤残为二十一个月。就业补助金的金额:五级伤残为五十个月的工资,六级伤残为四十个月,七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八级伤残为十五个月,九级伤残为八个月,十级伤残为四个月。
一、医疗费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4、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康复费 赔偿时,如当事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未恢复的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至康复型医院继续治疗,并确系治疗伤疾所必须的,其医疗费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经治疗伤情平稳,但仍需继续进行康复、对症等治疗的,经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可以在县级以下的医疗机构或者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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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东莞市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十级伤残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由社保机构进行支付。赔偿基数是2551元乘上6个月为15306元。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
2022.04.15 5,249 -
东莞市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非工伤死亡赔偿的标准: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2020.07.20 349 -
东莞市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东莞市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员工非因工死亡,没有侵权人的,或者有侵权人但从侵权人无力出无法获得赔偿的,由所在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按照所在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支付死亡待遇。死亡待遇由丧葬费、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组成,具体
2022.04.16 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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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
东莞市工伤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第29条第3款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要求: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伙食补
2022-03-09 15,340 -
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
1.伤残等级需经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定出.根据你述情况,可能是十级左右. 2.若单位没有为你购买社保,那么由单位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给付一次性医疗
2022-05-10 15,340 -
东莞市工伤赔偿标准是?
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 (一)停工留薪期待遇 1、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且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由东莞市社会保障局石碣分局支付。 2、康复费: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且符合规定范围的康复费,由社保基金支付
2022-07-10 15,340 -
东莞市工伤死亡赔偿金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22-08-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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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赔偿标准有: 1、医疗费用,包括因工伤产生的药品费、手术治疗费等; 2、伙食补助费,赔偿的标准按照当地生活水平而决定; 3、交通、食宿费用; 4、康复治疗费用,包括住院治疗的费用、后期康复的
35,823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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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怎么索赔
工伤赔偿索赔的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包括了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
753 2023.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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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赔偿
九级工伤赔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包括了以下项目: 1、因九级工伤产生的医疗费。具体包括了诊治费、手术费、医药费等项目,需要按照能够实际报销的费用,来进行赔偿; 2、因九级工伤产生的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是外地就医的话,还要包括交通费
6,726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