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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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二、按时参加各岗位例会(客房每周一至周五早八点)、(前台每周一和周四下午三点)例会不到者按旷工处理。 三、每人每周倒休一天,遇重要接待任务暂停排休,会后补休。年假按中心规定。 四、员工请病假须提前将医院诊断证明和请假单上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及时通知领班,由领班请示经理。 五、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三天至一周上报领班,如遇人员紧缺或有重要任务,可以不予批准。事后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严格按照规定班次上班,如有急事换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提前一天向领班提出申请,未经同意擅自换班按旷工处理。 七、对骗取事病假的,一经查出,视情节给予旷工或除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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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谁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工作。
2020.10.12 423 -
出租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
对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的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材料;规定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记载的信息内容以及对违反本办法的处罚等。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
2020.01.22 371 -
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2020.12.05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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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43条原文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违反治安管理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处罚。
2022-09-08 15,340 -
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原文内容?
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禁止下列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失效的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证件;(二)出租、出借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件;(三)将客运出租汽车交给无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营运
2022-09-09 15,340 -
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第35条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和失物招领受理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时受理投诉。对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投诉的,投诉人应当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乘车票
2022-09-09 15,340 -
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第26条
乘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有权拒绝或者终止服务;终止服务前的营运费用,乘客应当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支付;损坏车内设施的,乘客应当予以赔偿:(一)在禁止停车的路段内拦车的;(二)者、无民事行为
2022-09-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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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与刑法的区别
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现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该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
4,69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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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40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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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客运资格证怎么办理
c1客运资格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办理客运资格证,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2、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 3、通过考试后,获得相应的资格证。 办理客运资格证提供下列材料:身
4,92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