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税收的强制执行有哪些?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

税收的强制执行有哪些?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

2022-10-15 20:15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5回复

专业分析:

税收的强制执行有哪些?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三种: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三、加收滞纳金和加处罚款。那么,法律又是如何具体规定的呢?请看下文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民诉法》第十九章一般规定 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百二十八条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人民法院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执行机构。 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条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第二百三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 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第二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本编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七条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 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 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 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法律不允许强制执行的财产主要包括: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律师普法更多>>
  • 强制执行法律有什么规定
    强制执行法律有什么规定

    强制执行主要规定在《行政强制法》中,规定了强制执行的种类和强制执行的方式:1、强制执行的种类分为间接强制执行和直接强制执行,主要有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

    2022.04.16 3,434
  •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法律规定的
    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法律规定的

    法律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包括:查封场所、设施或者查封财物;扣押财物;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其他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等。

    2020.03.23 190
  •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规定有哪些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规定有哪些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2020.08.18 245
专业问答更多>>
  • 税收行政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是哪些?

    根据新《税收征管法》,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两种: 一是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滞纳金或者罚款; 二是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罚

    2022-07-31 15,340
  • 税收强制执行制度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内容

    关于你的问题行政机关怎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15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

    2022-07-29 15,340
  • 强制执行法规规定的法律有哪些

    1、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2、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

    2022-08-23 15,340
  • 强制执行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对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有详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强制执行的规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设立执行组织,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执行法院对一审民事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

    2021-11-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哪些房产不能强制执行 01:15
    哪些房产不能强制执行

    以下房产不能够被强制执行: 1、“唯一合理住房”。“唯一”是指债务人除了这一套房产之外没有其他的房子可供居住的;“合理”的含义指房屋内的家电家具和房屋面积仅仅是满足最低的生活标准; 2、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

    7,561 2022.08.30
  •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01:35
    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债权转让一般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

    1,324 2022.04.17
  • 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01:09
    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如下: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23,434 2022.06.22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