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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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于认购协议与定金的效力问题。认购协议是广泛存在于房屋销售中的一种文书,因认购协议签署后无法达成房屋买卖合同而引发的案件的数量已经在不断地上升。由于买受人在签订认购协议后,往往要先行支付几千元到几万元的定金,如果双方不能达成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更容易成为受损方,买受人索还定金则成为必然,从各个区县法院审理的案件看,因认购协议产生的纠纷原告全部为买受人。 第二,关于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义务承担问题。现因办证发生的纠纷,往往是出卖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导致的买受人办证迟延。那么买受人购买房屋后只能自己居住,出租、出售受到限制有的经营者在集体土地上开发建造商品房,消费者根本领不到产权证书。现此类案件审理中出现的难点问题是在合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办证义务以及关于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如何确定的问题。 第三,政策调整后的税费分摊。税费分摊争议是指受税收政策的影响,一些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跨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税收政策时期,税收政策的变化对交易双方均可能产生影响,税收政策变化引起的营业税、契税增加或者减少所引发的成本分摊和合同效力问题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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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进行诉讼的时效规定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适当延长。
起诉房屋买卖纠纷的法定程序是:由原告准备起诉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一审不超过三个月;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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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应注意什么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需注意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注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注意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签约时注意房屋质量问题;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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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时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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