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财产是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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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合同的定义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作出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双方据此而订立的合同。且赠与在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经过公证,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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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性质上来看,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说已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所以,当事人如果就财产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至于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则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但是合同生效并不意味这受赠人就获得了财产的所有权。财产赠予分动产和不动产赠予。动产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不动产赠予则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才可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赠与合同概念是指赠与人将财产免费给予受赠人的合同,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受赠人有下列情形,赠与人可撤销赠与: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房地产已经登记,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反悔要回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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