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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哪些行为
一)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1)设置排污口; (2)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3)堆放化工原料、危险化学品、矿物油类以及有毒有害矿产品。
2020.01.12 1,716 -
饮用水水库养鱼违法吗
国家法律规定饮用水源地水库是可以承包养鱼的,但是,是有严格条件的约束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饮用水源的水库,其水面可以按照“在水库生态系统中科学利用生物资源、净化保护水质”的原则,承包给个人从事鱼类养殖,实行清水生态养殖方式经营。但是
2020.05.06 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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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如何?
水源保护区内的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二类水实施保护。
2022-09-11 15,340 -
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如何?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在坝体擅自停放车辆的;(二)在坝顶路面和溢洪道桥上运输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行驶履带车辆和载重十吨以
2022-09-11 15,340 -
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如何?
在库区和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防洪设施和水源地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二)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取水设施;(三)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沙、建墓、
2022-09-11 15,340 -
淄博市太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如何?
库区保护管理范围:(一)水库百年一遇防洪水位线以下的水域和陆域为管理范围;(二)水库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水库大坝西端至辛大铁路之间的区域,大坝下游坡脚至大坝确权边界线之间的区域为管理范围,大坝下游确权
2022-09-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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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水如何自救八条
溺水如何自救八条如下: 1、保持镇定,不要惊慌失措而手脚乱蹬拼命挣扎; 2、仰泳露头,屏住呼吸,放松肢体,尽可能保持头向后仰、面部向上的仰泳体位; 3、深呼浅吸,呼吸时吸气要深,呼气要浅; 4、呼救,稍作休息调整后呼救,保存体力,浮于水面等
6,676 2022.04.17 -
01:05
保护河流的措施10条
保护河流的措施10条如下:1、河旁边多种一些树木,防止泥土松陷;2、减少用水量;3、对于水土流失做出固土措施;4、从源头上禁止乱砍滥伐,保护植被;5、沿途污水要经过净化处理后再进行排放;6、减少农业农药和化肥的使用;7、禁止任意向河床倾卸固
19,829 2022.04.17 -
01:53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怎么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行为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
4,965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