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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城乡规划法第52条有哪些内容?

2022-09-13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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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13回复

专业分析:

除下列情形之外,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不得修改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总体规划发生变更,确需修改的;(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规划内容存在明显缺陷,确需修改的;(三)经评估,原控制性详细规划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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