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放学回家后,晚上在家排课而死的算不算是因公死亡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据此,你所说的情况不符合上述任何一个条件,该教师是不能认定为工伤死亡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教师在家批改作业突发死亡算工亡。无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是未经抢救死亡,视为工伤的关键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通常理解“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应当是指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和上班地点,而职工为了单位利益,在家加班工作期间,也应当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在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突发疾病死亡视为工伤,将工作带回家,占用个人时间继续工作,其间突发疾病死亡,其权利更应当受到保护。
加班后在家死亡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加班后在家死亡不属于上述范围。
-
因工作劳累在家死亡算工伤吗
因工作劳累在家死亡不算工伤。因工作劳累在家死亡在实际中很难认定为工伤,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工伤一般需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死亡。
2020.04.01 157 -
请问上班途中在家内死亡算不算工伤?
因工作劳累在家死亡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2020.02.28 118
-
员工晚上加班回家后,在家睡觉时突然死亡算吗
属于因病死亡。职工加班回家之后在家睡觉期间死亡,是突发疾病死亡的,但并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应按因病办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2022-10-11 15,340 -
加班后回家死亡算因公殉职吗
我觉得这种情况,按目前的规定,是不算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022-07-13 15,340 -
教师早上在学校宿舍里睡觉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况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2-10-10 15,340 -
加班回家后,在家睡觉时突然死亡算吗
这不算工伤。在加班时死亡或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算工伤。
2022-10-11 15,340
-
01:15
老师不让学生上课违法吗
老师不让学生上课违法。因为老师的义务就是教育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不给学生上课,当然是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作为国家公民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
12,941 2022.05.11 -
00:56
学生在校死亡赔偿标准
学生在校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标准是:按照二十年的学校所在地上一年度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
10,596 2022.04.17 -
00:59
债务是否随债务人的死亡而灭失
债务人死亡后,债务并不会归于消灭。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应当先用遗产清偿其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缴纳税款或者清偿债务都应当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超过了其
1,15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