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劣药罪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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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八条规定: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 2、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和按劣药论处的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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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生产伪劣农药罪的,其立案标准为: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生产伪劣农药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生产伪劣农药罪立案标准: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生产伪劣农药罪指的是生产假农药,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冒充合格的农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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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产伪劣兽药罪进行立案的法定标准是:使生产遭受损失二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生产伪劣兽药罪指的是生产假兽药,或者生产者以不合格的兽药冒充合格的兽药,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
2020.12.17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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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9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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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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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劣药罪立案标准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质药物、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起诉:(1)受轻伤、受重伤或死亡的;(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
2021-10-10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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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质药物、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起诉:(1)受轻伤、受重伤或死亡的;(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本条规定的"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药品成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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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0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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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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