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债务婚后属于不属于共同债务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看具体情况定。如果是婚后发生的,一般就默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非贷款方可以举证证明,该贷款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婚前的欠债在婚后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我国相关条例规定,若夫妻一方在婚前,所欠个人债务的,是指与人之间因特定的法律事实而形成的。是夫妻之间的一方在婚姻关系的产生之前,并且与债权人某种特定的主体之间所发生权利义务的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性,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并且主张权利,而不能够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的权利。
婚前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夫妻一方有证据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或者都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
婚前债务结婚后属于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结婚后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要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一方对另
2022.05.23 725 -
婚前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
婚前债务一般是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该债务的款项是用于了夫妻婚后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或者是另一方事后追认的属于共同债务。
2021.01.13 89 -
婚前债务婚后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婚后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婚前个人所负的债务,则一般会视为个人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责任。
2021.01.02 186
-
婚前债务婚后属于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婚后的处理:根据权利的相对性原则,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人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进行偿还。除非能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
2022-06-07 15,340 -
婚前债务属于婚后共同债务吗
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如果一方婚前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但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所欠债务为婚姻或者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021-11-08 15,340 -
婚前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吗
婚前债务一般是属于共同债务。但如果夫妻一方,或债权人有证据能够证明一方所欠的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该婚前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并由双方共同清偿。
2022-06-08 15,340 -
婚前债务婚后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婚前老公欠的债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婚后债务,而且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
2022-04-28 15,340
-
01:11
赌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我国法律规定,在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欠的债,要一起偿还。共同财产没办法还清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当事人协议进行清偿;无法达成协议的,则让法院判决。 共同生活所欠的债,就是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为了共同生活或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欠的债
2,623 2022.04.17 -
01:17
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以下: 1、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为共同债务的; 2、夫妻双方因为承担家庭的共同生活所产生的债务; 3、夫妻双方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所产生的债务,或夫妻中一方从事生产经营,其对应的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家庭或者配偶分享所产生
1,174 2022.04.17 -
01:03
什么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债务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并且也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那么就不属于共同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婚后的债务原则上是共同债务,但是以下几种情形是属于个人债务,应当由个人负责偿还,与另外一方无关。1、夫妻双
1,39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