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能否将货款未偿还的情况设定为居住权?

能否将货款未偿还的情况设定为居住权?

2024-11-05 20:41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台湾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1-05回复

专业分析:

按揭贷款未偿还的房产也可能具备设定居住权的可能性。房屋居住权是指房屋所有者依据房屋特性实际运用和享有,通过合法缔结的合约关系,房屋所有权之外的人也有资格获取该房屋的使用权。在此过程中,房屋所有者可以将其出租给他人使用,同时并不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关于居住权的设立,可以通过遗嘱或遗赠的方式实现,也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达成。 为确保居住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必须向县级登记机关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只有经过登记之后,居住权方能正式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和第三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对此至关重要。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尚未偿付完毕按揭贷款的房产同样具备设定居住权的可能性。所谓房屋居住权,即是指房屋所有者依据住宅本身所具有的特性进行实际的运用与享有,通过合法缔结的合约关系,房屋所有权之外的人亦有资格获取该房屋的使用权。在此过程中,房屋所有者可将其出租予他人使用,同时并不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关于居住权的设立,既可以依据遗嘱或遗赠的方式实现,也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达成。 为了确保居住权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必须向县级登记机关办理居住权登记手续,只有在经过登记之后,居住权方能正式生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不能设定抵押权的土地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在我国是禁止买卖的,当然也就不能作为抵押物。 第二,地上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单独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这是因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没有土地的处分权。 第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已经承包的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除外。 第四,乡(镇)村企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律师普法更多>>
  • 房子在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终身居住权吗?
    房子在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终身居住权吗?

    房子在未还清贷款的情况下,不可以办理终身居住权。 房子可以设置永久居住权,但前提你要把这个贷款的房子,房贷全部还清才可以的,要属于你个人的所有财产,这个你必须要带着本人身份证和对方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去银行里面进行一个申请办理终身居住权。 房屋

    2023.06.14 63
  • 通过遗嘱能否确定设立居住权?
    通过遗嘱能否确定设立居住权?

    是不能通过遗嘱的方式设立居住权的。根据相关规定,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并且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而遗嘱属于继承的一种方式。

    2021.08.02 68
  • 设置居住权的房子被法拍还能住吗
    设置居住权的房子被法拍还能住吗

    于房产而言,居住权乃由该房之所有权者所创设。若该所有权之人公然许诺他人可享有居住权益,并签署了相应的书面契约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拟定的内容未触犯任何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此种居住权无疑应被视为有效力的存在。在设定居住权之时,双方当事

    2024.05.03 21
专业问答更多>>
  • 住房还未住,这种情况下,能够维权吗

    交房: 1、交房时间是在买卖两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有明确的商定日子的,能够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商定时间。 2、如果开发商如期未托付使用的话,开发商隶属违约做法。依据《民法典》的有关限定,出卖人延时托付房

    2022-07-05 15,340
  •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的情况?

    产权人不能赶走居住权人,居住权人对房屋有使用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报警解决或者诉讼方式解决。

    2023-07-21 15,340
  • 是否无偿进行设立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是无偿设立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

    2023-05-13 15,340
  • 指定监视居住能否转为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2,根据刑事诉讼发的相关规定,监

    2023-03-2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设定居住权什么意思 00:59
    设定居住权什么意思

    设定居住证的意思: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房子设有居住权,是指房主根据遗嘱或者遗赠将居住权给其他人,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例如,某人在遗嘱中写明,其住宅由他的儿子继承,但应当让服务多年的保姆居住

    3,445 2022.05.11
  •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01:13
    适用监视居住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本来应当予以逮捕,但是符合下面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对其改变强制措施,施行监视居住: 第一,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因此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犯罪嫌疑

    2,887 2022.04.15
  •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00:57
    未约定利息的借款能否主张利息

    民间借贷合同当中,当事人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利息。但是,如果是对于利息的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双方还可以通过补充协议进行明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再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

    2,171 2022.04.17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