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能否诉讼确认合同无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可以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第三人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第三人能确认合同无效。与无效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能通过起诉确认合同无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诉讼合同无效。合同债务是相对的,只对双方有效。除非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否则第三人不能主张他人之间的合同无效。
第三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没有规定。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的范畴,由于确认权属于形成权,故不适用一般的诉讼时效规定。合同经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关于返还财产及赔偿损失的请求,应当适用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
合同之外的第三人能否确认合同无效
可以。合同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第三人)可以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如果合同与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既使该合同是绝对无效的合同,他也不能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只有当无效合同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或者害及第三人的合法
2021.03.01 276 -
合同以外第三人能否主张确认合同无效
合同以外的第三人符合条件的可以主张确认合同无效。但是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要求该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因该合同受到侵害,或者他与别人存在民事权利义务上的争议,即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果合同与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2021.03.22 336 -
第三人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普通诉讼时效作为依法得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民事法律事实,具有如下法律特点,区别于其他民事法律事实: 1.普通诉讼时效具有严格的法律强制性。即有关普通诉讼时效的民事法律规范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其内容(时效期间长度、适用条件和
2021.01.24 199
-
第三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会时效吗
当事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没有诉讼时效规定。合同当事人不享有确认合同无效的法定权利,只有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有权确认合同是否有效。合同效力的认定,实质是国家公权力对民事行为进行的干预。合同无效系自始无效
2022-05-25 15,340 -
第三人可以提出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吗
从法理上分析确认合同无效属确认之诉,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提起,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是无权提起。因为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与被告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合同效力只涉及合同双方当事人
2022-03-14 15,340 -
第三方确认合同无效
在我们的民事诉讼法学当中。诉权具体指的是当事人请求当地的一个人民法院对于他的名是财产权利或者是人身权来进行司法保护的一个权利。诉权是当事人对于民事诉讼的一个基本权利,因此当事人有了诉权,才能够向当地的
2021-12-16 15,340 -
合同能否确认诉讼时效
合同效力确认有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当事人在期限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对方应当有权对诉讼时效进行辩护。
2021-12-26 15,340
-
01:11
第三人能否确认合同无效
如果该合同的内容侵犯到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利向法院请求确认该合同是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该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一方故意以提供虚假的资料等,使人发生错误的认识为目的的行为、采用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国家利益受到损害的;以损害他人利益为
2,223 2022.05.11 -
01:31
确认合同无效的条件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确认合同无效的条件 要确认合同无效,首先要确定什么是有效合同。有效合同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一经订立就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具体包括以下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对的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相对的缔约能力。2、双方当事人的意
1,439 2022.04.17 -
00:51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一般可以分为以下的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2,259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