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伤残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鉴定伤残等级的国家标准。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与此同时,该标准又根据工伤及职业病可累及每个系统和器官,评残标准应覆盖各主要临床学科的情况,将人体器官系统相近或有联系的临床科学编组,划分为五个部分,即:一:神经内科、神经外科、精神科部分;二:骨科、整形科、烧伤科部分;三: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部分;四:普通外科、胸外科、泌尿生殖科(包括妇科)部分;五:职业病内科部分。“标准”对残情的分级,是以器官缺损、功能障碍、对医疗依赖和护理依赖的程度,并适当考虑一些特殊残情造成的心理障碍或生活质量的损失进行确定的。器官缺损是工伤的直接后果,是评残标准分级的重要依据,诸如肢体的缺失、器官的切除等,颅骨缺损,即使无功能障碍,亦属致残。职业病不一定有器官的缺损。工伤后功能障碍的程度与器官缺损的部位及严重程度有关,职业病所致的器官功能障碍与疾病的严重程度有关,是评残标准分级不可缺少的依据。对功能障碍的判定,应以医疗期满后的医疗检查结果为依据。至于每种残情怎样才算医疗终结,则需根据评残对象逐个确定。医疗依赖是指伤、病致残后,于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脱离药物或其他医疗手段治疗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不能忽视的问题。如外伤后癫痫不能脱离抗痫剂,外伤后糖尿病不能脱离胰岛素治疗等。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这是评残标准分级必须有的内容。该“标准”的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2)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为三级:(3)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4)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5)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心理障碍是指一些特殊残情,在器官缺损或功能障碍的基础上虽不造成医疗依赖,但却导致心理障碍或减损伤残者的生活质量。这是评残标准发级不能遗漏的问题。如面部损伤疤痕毁容、外伤后失去性功能者等,在评定残情时,应适应考虑这些后果。伤残等级为确定伤残待遇和安置工伤职工的主要依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司法鉴定是可依据人体损伤等级鉴定标准鉴定,分为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鉴定应当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需要进行实验的,应当记录实验时间、条件、方法、过程、结果等,并由实验人签名,存档备查。
-
关于伤残的司法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意识消失;c.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社会交往完全丧失。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
2020.05.04 142 -
伤残鉴定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伤残鉴定等级的标准是看伤残的情况。即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而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而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一般是当事人
2022.04.13 2,226 -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各门诊中相应定级原则,判断其残疾、劳动能力的级别。 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
2022.07.02 614
-
司法鉴定鉴定伤残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022-04-04 15,340 -
司法鉴定伤残等级的标准是什么?
据我了解,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有以下分类: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022-08-27 15,340 -
什么是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
人身损害司法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具体如下: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
2021-06-28 15,340 -
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标准是什么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八
2022-05-29 15,340
-
00:52
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根据条目划分原则以及工伤致残程度,综合考虑各门类的平衡,将残情级别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对未列出的个别伤残情况,参照各门诊中相应定级原则,判断其残疾、劳动能力的级别。主要是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
32,665 2022.04.15 -
01:18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等级是一共分为一级到十级的,从一级到十级伤残程度逐渐减轻。一级伤残是指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比如瘫痪。二级伤残是指不能工作,只能在床上或者椅子上活动。三级伤残是指不能独立的生活,只能在室内进行活
10,014 2022.04.15 -
01:41
人身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等级鉴定一共分为一级到十级。从一级到十级伤残程度逐渐减轻。伤残是指因为事故损伤所致的人体部位的残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一级伤残是指日常生活完全不
7,238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