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6条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户口可以进行直系亲属投靠:未成年子女、年老(60周岁以上等)父母、及配偶之间相互投靠迁移; 2、购房入户的:当事人的房产面积、房屋所在地、购房时限、迁入户口的总人数、社保缴纳年限等,需要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 3、人才引进的:需要用人单位有相应的入户资质、当事人的劳动合同等条件,达到当地的入户要求; 4、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事先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
-
破坏城市绿化如何处罚
1、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2、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
2020.06.21 1,691 -
市场规制法有哪些条例
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在国家权力直接干预市场,调节市场结构,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言之,市场规制法就是调整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市场规制一般法,主要有:①市场准
2020.04.21 850 -
破坏城市绿化处罚标准
破坏城市绿化的,对此没有具体的处罚标准。一般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行为人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如果造成了损失,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则依法
2020.02.01 688
-
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47条有哪些?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由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不具备相应资质从事城市项目附属绿化工程
2022-09-20 15,340 -
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5条有哪些?
城市绿化应当因地制宜、生态优先、科学规划,注重绿地功能、生态效应和景观要求。市、区、县人民政府及其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绿化成果,提高绿化覆盖率,加强对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山坡林地、河湖水系、湿地
2022-09-24 15,340 -
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26条有哪些内容?
绿地养护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制定的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进行养护管理。
2022-09-23 15,340 -
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第19条有哪些措施
居住区住宅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居住区的显著位置永久公示绿地平面图。居住区绿化应当选用适宜的植物种类,综合考虑居住环境与采光、通风、安全等要求,合理布局。
2022-09-15 15,340
-
01:22
上市公司条件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成为上市公司必须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有限责任公司是没有上市资格的; 2、公司经营时间必须要达到3年以上,并且最近三年处于连续盈利状态;同时在这三年之内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
1,688 2021.03.24 -
00:57
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如果公司想要上市的,那么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是公司的股票,必须要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第二是对于公司的股本总额的要求,不能够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第三是公司的开业时间,必须要在三年以上,并且最近三年需要是连续盈
1,272 2022.04.15 -
01:20
企业上市需要哪些条件
企业达到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上市,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必须是股份公司,否则不具备上市的资格条件;2、企业的经营年限必须达到3年以上,并且在这期间没有大浮动的更换董事以及高层管理人员;3、需要上市的企业的注册资金不能虚假,也不能
4,89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