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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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第六十三条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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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三十五条
劳动法第三十五条解释如下: 1、依照法律签订的集体合同,一般都会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可以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
2020.11.14 1,901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是什么内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内容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等其他法定违法行为,会判处警告或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
2020.09.30 1,449 -
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是什么?用的什么手段?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已于 2019年 11月 8日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2019年第 1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0年 1月 1日起施行。
2020.04.03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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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什么时
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计量监督检查,不得泄露被监督检查单位或者个人的技术秘密和,不得向当事人提出与监督检查无关的要求。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绝、阻碍依法进行的计量监督检查,不得纵容、包庇计量违法行为,不
2022-09-09 15,340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什么
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2022-09-09 15,340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主要内容是什么?
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设置或者授权建立的计量检定机构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2022-09-09 15,340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是什么?
违反本办法规定,计量校准机构指派无资质人员开展计量校准服务,出具虚假计量校准证书,未通过资质认定开展计量校准服务,或者未经委托人同意转包校准项目的,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2022-09-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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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手续谁办理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法定程序,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因此,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
3,561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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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6,297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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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628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