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对有关农药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食品安全法对有关农药的管理主要规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制度。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农药作为一种农业投入品,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也是有毒的特殊商品。农药的使用管理对保证食品安全关系重大,应当实行严格的监管制度。 二是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农药根据毒性大小分为五级:剧毒农药、高毒农药、中毒农药、低毒农药和微毒农药。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采取了严格的管控措施。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已先后禁用了33种剧毒、高毒农药,并规定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和中草药材。目前剧毒、高毒农药使用量占农药使用总量的比重已降至3%以下,比本世纪初低30多个百分点。 在立法过程中,有的意见提出,为了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的源头管控,应当加强对农药的管理,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以保障食品安全。但也有意见提出,当前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不可行,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地下害虫、线虫、仓储害虫等病虫主要依赖这类农药防治,新农药开发周期长的特点决定了短期内难以找到理想的替代品种,全面禁用这类农药势必会影响农业生产安全和粮食安全。第二,剧毒、高毒农药不一定高风险。有些高毒农药成本低、效果好、残留低,只要严格按照要求使用,既不会影响食品安全,也不会影响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淘汰这类农药在技术上、经济上、社会上没必要也不可行。第三,针对爆发性病虫害,需要储备适量的剧毒、高毒农药用于应急处置。从世界范围看,欧美等发达国家并没有完全禁止所有高毒农药的使用,而是根据生产需要限制这类农药的使用范围,一些高毒农药品种发达国家到现在仍有登记使用。如甲拌磷,截止到2009年,在美国每年仍然有130万磅的甲拌磷在马铃薯、甘蔗、棉花、花生、玉米、甜菜、大豆等作物上广泛使用,而甲拌磷在我国主要用于防治棉花、小麦等作物的地下害虫使用。我国在剧毒、高毒农药禁用上是走在世界前列的,某些农药品种的使用方面甚至要严于发达国家。如我国已全面禁止使用的特丁硫磷,但在美国仍可用于防治玉米、香蕉、甜菜多种作物的虫害。目前,我国对仍在大田中使用的12种高毒农药加强管控,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登记使用范围仅限于必需的特定用途。 对于上述两种意见,立法机关经过认真研究认为,淘汰剧毒、高毒农药是今后的发展方向,但当前情况下,全面淘汰剧毒、高毒农药还不可行,需要按照“时机成熟一个、禁用一个”的原则,分期分批加快淘汰。同时,考虑到有些农药虽然不属于剧毒、高毒农药,但其使用后因降解速度慢,导致在农作物上残留浓度高,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会造成危害,因此也需要加快淘汰。因此,法律最终规定为“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同时,在农药的使用方面加强管理,明确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不得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瓜果、蔬菜、茶叶、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 三是推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由于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对人畜和环境具有较大的危害性,我国同许多国家一样,一方面逐步削减这类农药的使用,另一方面积极加快这类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推广,鼓励科研单位和农药企业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产品,同时通过有关政策,如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产品的开发、逐步扩大替代产品的市场占有份额等措施,积极推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四是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是指防治病虫害效果好,同时其毒性和残留在农作物上的浓度又相对比较低的农药。这类农药既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又因其低毒性、低残留而不会对食品安全造成危害,因此是农药生产的发展方向,需要国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和推广这类农药的研究、生产和使用。从实践情况看,农业部作为农药主管部门,近年来在十几个省开展了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的试点工作,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农业生产者使用推荐的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的规定是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有权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采集样品应当按照市场价格支付费用。
-
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如何规定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
2020.01.03 257 -
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如何规定?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
2020.11.22 420 -
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如何规定
《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
2020.07.01 242
-
食品安全法对有关农药管理作了哪些规定
食品安全法对有关农药的管理主要规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制度。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
2022-05-15 15,340 -
食品安全法对农药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食品安全法对有关农药的管理主要规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制度。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
2022-11-24 15,340 -
新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法,有关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
2022-01-27 15,340 -
我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有哪些规定?
《食品安全法》规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监测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的有害因素;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健康为宗旨
2021-11-04 15,340
-
01:20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妨害药品管理罪的刑事责任有: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
4,152 2022.04.17 -
01:10
药品管理法十倍赔偿
药品管理法没有十倍赔偿的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生产、批发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
5,581 2022.04.17 -
01:15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有哪些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具体如下: 1、驾驶员在车辆驾驶的时候,必须要携带其个人有效的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以及相关的有关证件; 2、在车辆行使途中,驾驶员需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可进行以疲劳驾车。 3、在车辆行使中,驾驶员必须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2,66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