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三十四条新规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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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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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法实施条例第72条(四)的含义
第四条是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含义是说,在车辆行驶的时候,应该注意转弯的时候驾驶的安全,不能超车,要遵守交通规则。
2020.03.18 1,095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统筹地区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垫付。储备金占基金总额的具体比例和储备金的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20.03.16 434 -
道路交通法第五十六条和第六十三条罚钱吗
罚钱。1.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2.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020.01.22 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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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四条新规是怎样的?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并定期对轨道交通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开展安全评价。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实施监督检查;需要进行技术检测的,可
2022-09-24 15,340 -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十三条新规是怎样的?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城乡规划确定的轨道交通用地范围及空间内,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进行资源综合开发,其收益应当用于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资源综合开发应当统筹安排和同步规划公共交通枢纽、商业等公共配套设施的
2022-09-25 15,340 -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二十四条新规是怎样的?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做好轨道交通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使轨道交通设施处于安全运行的状态。
2022-09-20 15,340 -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六条新规是怎样的?
因节假日、大型群众活动等原因造成客流量上升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增加运力。发生轨道交通客流量激增等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时,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可以采取乘客限量进站的临时措施,确保运营安全。采取乘客限量
2022-09-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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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随意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并且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进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是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5,82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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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4,58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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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法第90条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处罚如下: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
6,98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