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55条规定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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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在社区环境下对犯罪分子进行教育管理,从一定程度上来讲是节约了司法成本的,但适用社区矫正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通常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轻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
《实施细则》聚焦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在广泛深入调研基础上,梳理总结我省经验,在法律框架内,对社区矫正的统筹协调、部门衔接、业务流程、监督保障等事项进行全面细化和规范。明确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全部依法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和社区矫正机构,要着力构建密切配合、无缝衔接、高效运行的体制机制。明确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职责和可委托司法所事项,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中的衔接配合、居住地确定,监督管理中的分类管理、申请外出及异地就学协管,教育帮扶中的公益活动组织、个别教育、心理辅导和社会帮扶等内容进行规范和细化,特别是对申请外出目的地社区矫正机构协助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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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法官惩戒工作实施细则的内容
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推动在省一级层面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进一步规范惩戒委员会的设置和组成,配合制定本级法官惩戒委员会章程、惩戒工作规则,科学设立法官惩戒工作办事机构,制定实施细则。
2020.01.05 201 -
山西省国务院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全面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坚持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减少和预防犯罪”作为根本出发点,聚焦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广泛深入调研、梳理总结经验,在法律的框架内
2020.06.02 998 -
社会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社会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内容是明确规定了被判处缓刑、裁定假释的人员在社会上由司法行政部门来进行日常监管并进行考核,检察院进行监督;公安在接到司法行政部门的反映后可以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治安处罚、法院可以取消缓刑、假释。
2020.10.09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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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13条规定全部内容?
被适用管制、缓刑、假释的罪犯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假释出监所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送达本人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假释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明,到居住地区县司法局报到。
2022-09-14 15,340 -
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25条规定全部内容?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每周电话报告、每月到司法所当面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每三个月提交一份矫正小结。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
2022-09-14 15,340 -
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内容
人民法院对于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或者罪犯亲属以及居住地区县司法局派员,共同到庭进行交接。交接当日,人民法院按照本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与保证人或者罪犯亲属以及区县司法局办理
2022-09-14 15,340 -
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第10条什么内容?
对于已适用、、的罪犯,人民法院、看守所、监狱应当在宣判当日或者在其假释出监所当日,向其宣读和送达社区矫正告知书,告知其到居住地区县司法局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将《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
2022-09-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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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作为与《社区矫正法》同步配套的规范性文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
3,699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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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163条撤案内容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撤案内容新规定如下:1、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2、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
9,761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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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最低标准
北京社保最低标准如下:2021年7月,由于北京相关险种基数调整,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5360元。按最低缴纳基数为5360元计算,社保费用是1996.92元,其中职工个人部分需缴纳565.80元。养老失业工伤最低基数上调至5360元,养老失业工
23,046 2022.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