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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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为7分; 5、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 6、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7、“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在过渡期内,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参照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分降到15分。同时,取消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考生该项目加分。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 (二)异地就医往返途中所需交通、食宿费标准。工伤职工经所在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所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其所需费用按以下标准支付: 1.异地就医往返途中乘坐的交通工具限为火车(硬座、硬卧)、轮船(三等舱,不包括旅游船)、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和飞机),所需交通费凭据报销; 2.异地就医往返途中所需住宿费凭据报销,每人每天最高限额为110元; 3.异地就医往返途中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三)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保险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工伤保险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8号)第二十四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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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法第66条规定
第六十六条上级国家机关应当把民族自治地方的重大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的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一部署。民族自治地方为国家的生态平衡、环境保护作出贡献的,国家给予一定的利益补偿。任何组织和个人在民族自治地方开发资源、进行建设
2020.06.28 629 -
物业管理条例新规
新规规定: 第一,不用交纳物业私收费用。有些物业公司为了利益,巧立名目收取“装修管理费”、“垃圾转运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等。这些物业自行收取的项目是不允许的。如果物业强行收取,业主除了不需要交钱以外,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第二,
2020.05.16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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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有什么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在预售或者现售房屋时一并公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的车库和车位的数量、售价。建设单位用于销售的车库、车位,应当与房屋同步销售,并在销售前办理车库、车位预售许可或者现售备案,但按照规划利用物业
2022-09-25 15,34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九十日前,应当召集业主大会会议进行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未进行换届选举的,业主可以联名请求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限期进行换届选举;逾期不进行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
2022-09-15 15,34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44条有什么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受理制度,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应当及时受理,并将调查或者处理结果答复投诉人;属于其他部门和单位职责的
2022-09-14 15,340 -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59条有什么规定?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不申请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或者不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物业管理区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2022-09-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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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管理条例与刑法的区别
治安处罚管理条例已经废止,现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条规定,该法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条的规定
4,801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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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5,189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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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欠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和欠条的区别有: 1、两者形成的原因不同。 借条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特定的借款事实;而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种情况,它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例如:劳务、买卖等事实产生的欠款,都可以形成欠条。 2、两者的诉讼时效不同。 如果是事先约定了还款时
90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