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条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有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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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是为了规范自然资源行政复议工作,及时高效化解自然资源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而制定的规定。《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已经2019年7月16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章关于复议范围的规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的具体情况,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就以下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对国土资源部门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责令缴纳费用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国土资源部门查封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对国土资源部门或人民政府作出的有关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认为国土资源部门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颁发证书或者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登记有关事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认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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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了什么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020.09.03 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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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第21条是哪条
行政复议机构决定举行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个工作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被申请人必须参加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第三人不参加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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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第21条有哪些内容
行政复议机构决定举行听证的,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个工作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事项书面通知当事人。被申请人必须参加听证,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第三人不参加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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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修订)第21条规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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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7 15,340 -
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第七条)规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配备必需的行政复议人员及办案设施,根据工作需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对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2-09-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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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的期限有多长行政复议的期限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其次是行政机关受理复议后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 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我国行政复议法明文规定,公民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侵犯时,可自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365 2022.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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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认定书不服,需要行政复议对交警认定书不服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需要进行行政复议。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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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交通事故行政复议流程: 1、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要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2、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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