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住房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权?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城乡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是行政罚款,行政警告以及吊销相关的许可执证等等。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
住建局有什么行政处罚权
住建部门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警告,教育,罚款,吊销许可。住建行政处罚有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节能等信息或明示虚假信息的处罚;对建设单位未组织竣工验收或者将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擅自交付使用、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擅
2020.04.26 2,541 -
乡政府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吗
我国乡镇人民政府行使下列权力:一是行政执行权;二是行政管理权;三是行政保护权。四是行政保障权五是乡镇人民政府有权针对普遍性行政事项所发布的决定和命令,实际上就是行政规则。”
2020.07.01 326 -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什么意思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的城镇建设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从而实现各类土地面积平衡,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2020.07.28 1,526
-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释义
2022-07-04 15,340 -
什么是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
实现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是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
2022-07-07 15,340 -
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是如何说的?
按照《总体案》自贸试验区建立集统市场监管综合执体系《管理办》明确管委综合执机构行使三面行政处罚权:集行使城市管理领域、文化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行政处罚权关行政强制措施权行政检查权二集行使原由本市规划土、
2022-07-27 15,340 -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根据你的描述可能涉及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022-07-10 15,340
-
00:59
城乡低保户是什么意思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是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的居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即社会救济对象。是指那些有资格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的各项待遇的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
3,536 2022.04.17 -
00:58
美丽乡村建设拆除是否有补偿
有补偿。美丽乡村建设拆除有补偿。对于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以下内容:第一就是房屋价值的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里涉及到两种补偿方式,一个是货币补偿,一个是产权交换;第二就是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损失费:对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征收的时候,会发生停
4,934 2022.04.18 -
01:07
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享有立法权并经法律明文规定,或者授权的国家机关。行政执法主体一般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
2,152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