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对撤销赠与合同的规定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 一、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也正是因为赠与是无偿的,故基于这个特殊属性,也是要尊重赠与人的自由意志的,法律也就赋予了赠与人任意撤销的权利。 行使任意撤销权的条件包括: (1)赠与合同尚未履行,赠与物的物权尚未发生转移。 (2)赠与合同不具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的性质; (3)赠与合同尚未经过公证。 具备上述条件的,赠与人方可行使任意撤销权。 二、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 行使该项权利的要件是,无论赠与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受赠人只要符合下列一种情形即可行使撤销权: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的法定撤销权是有时间限制的,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诉讼权利灭失。
《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可以单方面撤销的。在赠与财产权利转移之前可以任意撤销,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除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也可以单方面撤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法定其他情形。
-
赠与合同的撤销民法典规定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撤销。 第二、赠与合同的法定
2021.03.23 213 -
民法通则撤销赠与合同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人具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对于公证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主张任意撤销权,但是可以通过法定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
2021.01.28 106 -
民法通则赠与合同如何进行撤销
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但在具备法定事由时,即便是经过公证的赠与,赠与人也是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这里的法定事由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
2021.01.27 106
-
民法通则赠与合同能撤销吗?
赠与合同经过公证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撤销的,除非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
2022-10-18 15,340 -
撤销赠与合同的民法规定
想要撤销赠与合同,需要分情况处理。 1、享有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种情况,可以直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
2022-11-14 15,340 -
民法通则如何规定赠与合同撤销权的限制
赠与合同的撤销包括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两种: 1、任意撤销。根据法律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
2022-12-31 15,340 -
民法通则规定的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受赠
2022-12-04 15,340
-
01:21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房屋赠与合同,如果涉及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当然可以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可撤销的情形就包括了:1、一方存在胁迫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2、一方存在欺诈的行为,导致赠与合同的订立;3、赠与合同双方存在重大误解的情形;4、赠与合同
2,266 2022.04.17 -
01:10
公证的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公证的赠与合同,原则上不可以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在赠与财产交付或者登记前有权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任意
852 2022.04.15 -
01:30
赠与合同可以撤销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可以知道,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分为法定撤销权和任意撤销权。行使的权利不同,合同适用的撤销情形也不一样。 首先,在赠与财产没有进行所有权转移时,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意思就是说,如果动产没有交付、不动产没有变更登记,不需要任何
2,329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