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公房以租代征怎样给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农村土地以租代征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村民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投诉,土地管理部门会责令征用者恢复土地原状,并且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二、单位申请人必须为设立在本区范围内的各类单位或团体,由单位负责缴纳住房租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可以优先申请:1、对本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科研等机构;2、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重点扶持的现代服务产业、信息产业等企业;3、上一年度年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4、因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特殊人才的单位,也可以单位申请的方式提出申请。
-
海口公租房申请条件
海口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2020.05.01 684 -
土地以租代征
以租代征这种用地方式是不符合土地管理相关法律制度要求的,既侵犯农民合法权益,也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租地协议”。“以租代征”就是指通常情况下,如果需要进行农用地转用的,需依法经过土地征收程序,并办妥农用地转用相关审批手续。
2021.01.27 234 -
海口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缴存职工家庭无尚未结清本省公积金贷款,连续、逐月及足额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补缴不予认可),在本省租房的,以职工申请提取当月往前计算。例:职工在10月申请租房提取,那其公积金必须连续逐月缴纳 7、8、9月或 8、9、10月。 2.职工所租
2020.05.11 195
-
海口公路以租代征怎么样给
公路征收怎么补偿首先要看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征收与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补偿方式不同。 1、按照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
2023-07-29 15,340 -
海口大棚房以租代征怎样给
一般来说大棚房拆迁是没有补偿的,但是在实际中很多的大棚在整治过程中,被误认成了违法占地的"大棚房"的,农民朋友们有申辩权利,也可以通过复议等法律途径提出异议,纠正查处机关的错误;对于已经被错拆的大棚,
2023-06-19 15,340 -
海口啤酒厂以租代征怎么样给
啤酒厂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
2023-06-22 15,340 -
上海商品房以租代征怎样给
商品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的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补偿标准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
2023-07-01 15,340
-
01:07
没有上海户口怎么在上海购房
没有上海户口在上海购房的方式如下:1、以家庭名义购房,所谓家庭指的是购房者已婚;2、该家庭在沪无房;3、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在沪累计缴纳三年内至少两年的个税或社保的证明。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买上海新房
5,516 2022.04.17 -
01:04
上海租房补贴怎么申请
上海应届生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1、大学生就业企业向所在地劳动就业管理局受理申请并初审; 2、人社行政部门门审核; 3、财政部门抽查后,将租赁住房补贴资金拨付到劳动就业管理局设立的”就业专项资金支出户“。 4、劳动就业管理局拨付到大学生在银行
5,085 2022.04.17 -
01:10
公租房住满五年该怎样办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租房的租期一般不得超过5年,租赁期满,承租人仍需要续租的,按照规定,应该在租赁期满的3个月前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续租申请。 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该与有关部门一起审核
80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