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诉讼费的情形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 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 3、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 4、一方上诉缴纳诉讼费,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承担并缴纳后,退还给上诉人缴纳的费用,否则待进入执行阶段后处理。 5、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办理50%的退费数额。 6、双方上诉预缴的,案经审理,双方承担的,退给当事人的差额部分。 7、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协议约定诉讼费承担,应办理的退费部分。
-
诉讼费减半收取的情形
诉讼费减半收取的情形如下: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
2020.04.03 640 -
终结诉讼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的一方当事
2020.10.18 486
-
减交诉讼费的几种情形
人民法院允许减少诉讼费用的情形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不可持续的;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和安置对象;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确实需要减少的其他情形。
2021-12-24 15,340 -
民事诉讼中收到退回费的情形有哪些
退还民事起诉费用的情形有: 一、程序审理简单的案件; 2、通过调解结案的案件,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诉讼费,应当办理的退款部分; 三、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在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
2021-11-04 15,340 -
离婚诉讼费用减免的情形
离婚诉讼费用减免的情形: 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酌定减交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2-03-12 15,340 -
诉讼中断的情形
1.提起诉讼或仲裁。指权利人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请求法院或仲裁庭保护其权利的行为。同时应注意,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应视为与请求相同的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包括民事诉讼法上的一切权利主张形式,如起诉、
2021-12-17 15,340
-
01:14
欠款诉讼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1,289 2022.04.17 -
00:59
民事诉讼费胜诉后退费规定
民事诉讼费胜诉后退费规定,具体如下:1、诉讼费由原告预交,法院判决后,依判决书的判决确定诉讼费用的承担。原告预交的诉讼费用在判决生效后,可以到法院财务部门办理退费手续。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那么
7,984 2022.05.11 -
00:59
诉讼费多久可以退回
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
3,561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