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司法鉴定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不得随意撤回,这是由于鉴定请求一般涉及到多方的经济利益,所随意受理,任意撤回,将不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但是若有法定事由,则可以行政机关反映事实,由该行政机关收集推翻司法鉴定的证据,来撤回司法鉴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行使法定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务人主观上存在逃避债务的心态,客观上实施了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等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属于处分财产及财产性利益的行为; 3、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4、撤销权需要在法定期限内行使。
1、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自始无效后,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 2、对直接受益人而言,诈害行为被撤销后,其负有将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的义务。
-
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有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恢复到原有状态,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的权利。
2021.03.30 119 -
司法鉴定的效力有哪些
司法鉴定的效力: 1.合法来源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2.符合规格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3.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4.本部门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5.距案发时间近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6.对实物的鉴定结论效力优先。 7.资
2021.11.14 157 -
撤销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撤销合同的法律规定如下: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等。
2021.02.28 164
-
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债权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即撤销权的效力
2022-05-31 15,340 -
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具体效力是: 1、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自始无效后,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 2、对直接受益人而言,诈害行为被撤销后,其负有将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的义务。 3、法律依据:《民法典》
2022-11-13 15,340 -
撤销权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具体效力是: 1、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自始无效后,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 2、对直接受益人而言,诈害行为被撤销后,其负有将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的义务。
2022-06-07 15,340 -
撤销权法律效力有哪些
具体效力是: 1、债务人的诈害行为自始无效后,其与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原有之状态。 2、对直接受益人而言,诈害行为被撤销后,其负有将因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债务人的义务。 3、法律依据:《民法典》
2023-03-14 15,340
-
01:22
可撤销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可撤销合同指合同因为缺少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无效力,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有无行使撤销权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只是法律赋予一方享有撤销权的权利。合同被撤销之前,具有法律效力。 当出现一方以不正当手段订立合同;乘人之危订立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
684 2022.04.17 -
00:58
合同确定无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确定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以下几点: 1、返还财产,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依据该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赔偿损失,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3、追缴财产,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
549 2022.05.27 -
01:02
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可以吗可以撤销效力待定的合同。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
490 202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