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裁定保全解除有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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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践中有如下几种解除保全措施的情况: 1、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 2、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了义务; 3、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权。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保全措施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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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有: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1.02.02 101 -
解除保全办法有哪些
解除保全的办法如下: 1、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2、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2020.06.08 300 -
财产保全解除有哪些情形
以下情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被申请人自行履行义务的;申请人向人民法院声明放弃请求的
2020.07.04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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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保全裁定: (一)保全错误的; (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
2022-05-18 15,340 -
人民法院解除保全民事裁定书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47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字第××号 原告(或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或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于×××
2022-08-10 15,340 -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在哪些情况下,应当解除对被保全人的保全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有以下情况的,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1.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不存在或者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被申请人已主动将申请人请求的标的物提交人民法院保管;又如,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
2022-02-15 15,340 -
人民法院裁定适用情况具体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
2022-07-1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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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双方订立时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一方或者是第三人存在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合同;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的时候,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行使法定的解除权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
761 2022.04.25 -
01:11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为: 1、因违约方在合同期限截止后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约定违约赔偿责任,当双方协商不成时,守约方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按照合同的约定追究违约方的违
2,163 2022.04.17 -
00:51
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有哪些
合同法定解除的事由有: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
2,76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