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查获侦查机关需要制作笔录清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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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各种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必须严谨地进行笔录工作的记录。笔录,即针对参与案件各方面的当事人及有关的证人所进行的口头陈述进行详尽而完整的书面记载的流程。对于刑事案件而言,笔录具有无可替代的法律重要性,它是被视为相应证据之一并被广泛应用于案件的审理与裁决过程之中。通过笔录,我们得以将当事人关于案件的陈述、证人的证言、警方的调查询问以及法庭审理过程中的口头陈述等关键信息进行详细记录,进而为案件的公正审理和合理判决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依据。除此之外,笔录还有助于确保法庭上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通过对当事人陈述内容的客观、精准记录,有效防止了陈述内容的失实或者遗漏现象的发生。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过程中,笔录无疑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对于维护程序正义和案件审理的公正性都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三条 勘验、检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勘验、检查的人和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三十五条 侦查实验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参加实验的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四十条 搜查的情况应当写成笔录,由侦查人员和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如果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在逃或者拒绝签名、盖章,应当在笔录上注明。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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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笔录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进行场所、物品、人身检查过程中制作的,用以记载检查过程、结果以及相关程序和实体事项的文书。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八条中明确要求,检查的情况应当制作检查笔录。人民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如实制作检查笔录。一般来说,检查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检查的事由、范围、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其他参加人员的在场情况,如被检查人及其亲属、见证人是否在场,以及他们的姓名、年龄、性别、住址、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二是,检查的过程和结果。如检查方法、检查事项或者检查范围内的基本情况、现场物品、痕迹等的清单、发现的证据、提取和扣押证据的名称、数量、特征以及其他线索,以便存查和分析案情。在制作检查笔录时,如果有多个检查事项或者检查获得多项结果的,可以针对各个检查项目,逐项写明检查的方法、过程和结果。如果在检查的时候,被检查人或者其他见证人对检查提出意见或者看法,或者对某些事项作出说明的,也应当记录在检查笔录中。三是,附录。在必要的时候,检查笔录中还可以包括其他对检查情况具有说明意义的事项,比如现场的方位和基本情况图、照片等。检查笔录的制作应当格式准确,内容翔实、可靠。在检查笔录制作完成以后,应当交由被检查人和见证人阅读,如果被检查人或者见证人不识字的,应当读给他们听,对其中存在的疏漏、错误等进行补正,并在补正的地方按手印或者盖章,表明该处已经被修改。如果对检查笔录没有异议,上述人员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以证明笔录的记载属实。
询问笔录的形成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证人没有出庭作证等问题,不能作为民事案件证据来使用。侦查机关的讯问笔录不属于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而询问笔录是侦查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件事实而对当事人进行调查的记录,虽然笔录上有当事人的签字和手印,但是该陈述是对侦查机关的陈述而不是对人民法院的陈述,因此其陈述对象不符合《民事诉讼法》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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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笔录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形式,不能直接作为民事证据使用。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
2024.06.04 17 -
刑事侦查的询问笔录可以用复印件本吗
询问笔录的形成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证人没有出庭作证等问题,不能作为民事案件证据来使用。 侦查机关的讯问笔录不属于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我国《民事诉讼法》上的“证人证言”是指证人以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而询问笔录是侦查机关在办
2020.10.01 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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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机关的笔录是否能作为证据?
侦查期间的笔录能做证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022-11-21 15,340 -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可以视作侦查笔录了吗?
公安机关移移送公安机关审查起诉是不可行的。询问记录可以作为证据,移送审查起诉应当提交人民法院。询问记录应如实、完整地记录证人和受害者的陈述。
2021-11-03 15,340 -
调查笔录的制作要点
(1)首部。 ①标题。居中写明“调查笔录”。②调查的时间、地点。③调查人、记录人。④被调查人、在场人。主要依次写明被调查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以及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在场人只写
2023-06-04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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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公安侦查多久,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具体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
11,340 2022.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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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84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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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侦查立案后的处理,分情况而定。撤销案件,根据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根据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
2,065 202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