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出租汽车运输管理条例第1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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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7828元的住房困难家庭方可获得哈市公租房保障,对家庭拥有企业(个体工商登记信息除外)、车辆(残疾人代步车、摩托车、电瓶车除外)及非住宅房产的,不能获得公租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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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居住证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哈尔滨市域内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 居住登记时间虽未满6个月,但已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就业或就读6个月以上,并能提供证明材料证实居住时间的外来人口。
2020.01.26 363 -
哈尔滨市异地户口迁移条件
办理迁户口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
2020.09.24 376 -
哈尔滨市大病医保申报条件
具有哈市市区城镇户籍,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的非从业居民;具有哈市市区城镇户籍,0-28天(含28天)新生儿、婴幼儿、学龄前儿童、中小学阶段学生;哈市全日制的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大病医疗保险主要涉及
2020.09.10 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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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运输管理条例?
经营者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一)在经营期内两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二)经营资质发生变化,达不到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三)未经批准擅自停止
2022-09-29 15,340 -
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17条
经营者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受让方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或者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后的经营期限为原经营者剩余的经营期限。期满后申请继续经
2022-09-28 15,340 -
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17条
经营者转让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受让方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二条或者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并取得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的出租汽车经营许可。出租汽车经营权转让后的经营期限为原经营者剩余的经营期限。期满后申请继续经
2022-09-24 15,340 -
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17号
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合并、分立或者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的,应当在依法变更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市出租汽车管理机构。
2022-09-3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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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哈尔滨医保怎么网上缴费
哈尔滨医保网上缴费的流程如下: 1、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点击“网上自助缴费”模块; 2、输入姓名、身份证、动态验证码登录; 3、接着点击左栏中的缴费明细,选择去支付”; 4、接着跳转到支付页面,点击“支付”,选择支付方式; 5、点击确认,
6,111 2022.06.22 -
01:49
外地人在哈尔滨交社保怎么交
外地人在哈尔滨交社保的方式如下: 外地人购买当地社保一般由公司缴纳,没有工作单位,通过社保代理机构缴纳。若之前有缴纳社保,也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
5,566 2022.05.11 -
01:47
货物运输合同的主要条款
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应贯彻优先运输国家指令性计划产品,兼顾指导性计划产品和其他物资的原则。如大宗货物的铁路运输,有条件的可按年度、半年或季度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也可以签订更长期限的运输合同;其它整车货物运输,应按月签订运输合同,零星货物运输,以
1,579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