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讯逼供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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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这部共24章、548条、7万余字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条文最多、篇幅最长的司法解释,将自2013年1月1日起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同步施行。 新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 法院院长可强制证人出庭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鉴定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无法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决定延期审理或者重新鉴定。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人,人民法院应当通报司法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 司法解释规定,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出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不公开其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暴露其外貌、真实声音等保护措施。审判期间,证人、鉴定人、被害人提出保护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审查;认为确有保护必要的,应当及时决定采取相应保护措施。证人出庭作证所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补助。 未经许可不得“直播”庭审 新刑诉法司法解释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服从法庭指挥,遵守法庭礼仪;不得鼓掌、喧哗、哄闹、随意走动;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人民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 司法解释还规定,对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审判长可以决定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 刑讯逼供涵盖精神折磨 司法解释规定,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或者采用其他使被告人在肉体上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的方法,迫使被告人违背意愿供述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 司法解释规定:开庭审理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召开庭前会议,就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向控辩双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法庭经审查,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应当进行调查;没有疑问的,应当当庭说明情况和理由,继续法庭审理。 死刑复核律师反映意见最高法院合议庭应听取 对于死刑复核案件,司法解释还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将采纳情况及理由反馈最高人民检察院。 不仅是死刑复核程序更加完善,为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二审案件监督、纠错功能充分发挥,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对二审案件开庭的范围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对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二审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同时,司法解释还特别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二审应当开庭审理;对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即使被告人并未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 利益冲突同案被告人不得聘请同一辩护人 新的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有“利益冲突”同案被告人或者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司法解释还明确了辩护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相关证据的程序,规定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随案移送,可以书面形式申请人民法院调取,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调取。 司法解释对离任的法院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担任辩护人的回避问题进行了规定: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从人民法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审判人员和人民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不得担任其任职法院所审理案件的辩护人,但作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进行辩护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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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嫌疑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法院判处拘役。如果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导致别人伤残、死亡的,那么会按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从重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触犯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犯罪嫌疑人导致他人伤残、死亡的,法院会按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进行定罪并从重处罚。刑法所说的司法工作人员,一般是指肩负侦查、检察、审判或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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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刑讯逼供?
刑讯逼供罪: 1、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致人伤残、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否有从重与从轻处罚;减轻处罚
2021.11.02 140 -
刑讯逼供罪
刑讯逼供罪: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刑讯逼供客观方面还包括对证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暴力取证的行为,以及对犯罪
2020.08.22 925 -
什么叫刑讯逼供罪,刑讯逼供如何惩处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犯刑讯逼供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22.09.29 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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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罪的司法解释
刑讯逼供解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刑讯逼供为刑法意义上的刑讯逼供,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
2022-03-15 15,340 -
怎样解释刑讯逼供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我国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即使是被怀疑或者被指控犯有罪行而受审的人,也不允许非法侵犯其人身权利。刑讯逼供会造成受审人的肉体伤害和精
2022-09-07 15,340 -
该怎么解释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的立案标准
刑讯逼供解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刑讯逼供为意义上的刑讯逼供,主体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2022-08-27 15,340 -
怎样解释刑讯逼供罪?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首先,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本罪的成
2022-08-2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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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3
被刑讯逼供怎么办被刑讯逼供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当事人被刑讯逼供的,应该要尽可能不要承认自己没干过的事情或者不要在笔录上签字。然后要尽可能保留自己被刑讯的证据,牢记侦查人员的警号和长相,牢记被刑讯的时间、地点和具体方式、受创部位等; 2、可以委托律师作为
5,207 2022.09.06 -
01:16
刑讯逼供罪怎么处罚根据《刑法》关于刑讯逼供罪的规定,刑讯逼供罪,指的是司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用变相肉刑或者肉刑的刑讯手段,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刑讯逼供罪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因刑讯逼供导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伤残、死亡的,依
1,140 2022.04.17 -
02:18
刑讯逼供的方式有哪些刑讯逼供的方式具体如下: 1、罚站法:强迫靠墙罚站,由于时间太长,昏倒在地,随后,又强迫跪在地上; 2、手拷法:用手拷拷起来,吊到墙角的铁链上,长期折磨,使手腕被手拷磨得看到骨头、脚颈被铁链磨得见到骨头; 3、电警棍法:把上衣拉上去套在头上
6,997 2023.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