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怎么规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单行的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之间并不存在一个谁挤占了谁的位置的“关系”问题,而是后者(或后者的一部分内容)对前者如何给予补充的问题。例如,现行的专利法(要求受保护客体至少具备“三性”)、商标法(要求受保护客体至少具备“识别性”)、版权法(要求受保护客体至少具备“独创性”),是某种相对的“强保护”;但从范围上看,这些保护要件限制了客体的范围,决定了它们均属于某种“窄保护”。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某种弱保护;从范围上则属于“宽保护”。“强”与“弱”的对比是多方面的。例如,在诉讼法中,在专利、商标、版权领域要证明自己是权利人,一般讲拿出专利、商标注册证书,展示出作品上自己的署名就可以了。而正当竞争者要证明自己确实享有某种不受对方不正当竞争干扰的权利,在举证时就远比单行知识产权法所保护的权利人更困难。“窄”与“宽”的对比也是如此。例如,专利权人的受保护范围仅限于他们在“权利要求书”中以穷竭方式列举的技术特征,决不能向外多走一步;而属于反不正当竞争的“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则没有这种自己写下的明文“权利要求书”的限制。在上文列举过的作品方面,主张“反不正当竞争”的权利人,也不受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的限制。所以,正象有人说过的:如果把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这类知识产权单行法比作冰山,那么反不正当竞争法就如冰山下使其赖以漂浮的海洋。担心“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附加保护”会把整个反不正当竞争法划入知识产权法的范围,其实是误以为该三座冰山下的水就是全部海洋。其实,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简明地讲,对知识产权给予“反不正当竞争的附加保护”,只是要求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订有足够的条款(那怕这部分条款只占全法很小一部分)去补知识产权单行法之“漏”。至于反不正当竞争法在此之外还应当有什么其他内容,则是知识产权法不加过问,也不应过问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论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如下:首先,知识产权法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存在重大的利益趋同因素。其次,知识产权法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作用机制存在相异性。
1.立法目的的相似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建立公平的竞争秩序,从而保护竞争者、消费者的利益乃至社会的公共利益;而知识产权法的立法目的则在于保护企业、个人对其智力成果、商业标记及其它相关成就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其最终目的也在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正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的共同追求造成了这两种法律存在着诸多的共性。 2.指导原则的相通性公平竞争秩序的形成依赖于外力的干预,同时,它更依赖于市场信用的形成,而在市场信用的形成过程中,市民之间遵循一些基本原则进行自律是其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从这一条规定我们可以发现,虽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国家权力的介入较多,在众多的领域中,市民的自律是至关重要的,而市民的自律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显然深深地打下了民法基本原则的烙印,这与知识产权法是相通的。正是在共同原则的指导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才能完成其共同的立法目的,这是一脉相承的。
-
论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论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如下: 首先,知识产权法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存在重大的利益趋同因素。 其次,知识产权法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作用机制存在相异性。
2020.07.31 209 -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法”有什么不同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在商标保护方面存在交叉关系,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补充。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调整对象为社会公共经济。知识产权法由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组成,调整对象为人们创造、利用、交易、保护智力成果的过程中产生的
2020.08.21 340 -
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意义
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是之间的深刻的联系源于其共同的目标和原则,是维护企业、个人对其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而对于那些未被纳入知识产权法律的客体,则由不正当竞争法提供必要的保护。
2020.03.14 660
-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影响
一是从法律调整的范围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其他知识产权法对某些行为共同进行了规范,形成了法律竞合。例如,注册商标同时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商标法》的保护对象;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可同时成为
2022-05-23 15,340 -
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
论知识产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关系如下: 首先,知识产权法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存在重大的利益趋同因素。 其次,知识产权法与不正当竞争法之间作用机制存在相异性。
2022-05-16 15,340 -
什么是知识产权的不正当竞争
将反不正当竞争纳入知识产权不是简单地解释适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而应该创新知识产权理论体系,摆脱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范式依赖,将保护范围从智力成果本身发展到智力成果的源泉,构建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的新型
2022-06-29 15,340 -
知识产权中的不正当竞争是怎样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客体是市场竞争所涉及的各方面主体的合法利益:(1)竞争者的利益。体现在保护竞争者的劳动成果和活动自由两方面。所谓劳动成果包括竞争者的商誉、商标、经营经验、商业秘密以及其它独特的成果
2022-06-27 15,340
-
01:16
知识产权包括的范围是什么知识产权是一个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不断扩张的开放体系。知识产权体系的扩张不仅使传统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的内涵不断丰富,而且也会使知识产权的外延不断拓展。知识产权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划分标准,划分的依据是国际法和国内法。广义的知识产权是
8,427 2022.04.17 -
01:10
知识产权保护范围是什么首先,知识产权在学理上,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知识产权,也就是传统的知识产权,仅包括工业产权和版权两大类。其中,工业产权可以分为创造性成果权、识别性标记权和原产地名称权,共三类。创造性成果权又可以分为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权、外观设计权。识
2,920 2022.04.17 -
01:21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怎样首先,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的申请程序不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材料,包括产品的六面外观视图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对外观设计进行简要说明,材料准备好后,申请人应当向国家专利局
1,77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