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具体如何确定为夫妻债务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方式:一般来说,只要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范围内,即可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且共同债务一般需共同清偿,但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夫妻有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的,按共同意思表示认定;无明确共同意思表示的但符合家事代理范围内的推定夫妻有共同意思表示;无法推定夫妻有共同意思表示的借款的用途即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来确定是否属于夫妻债务。
民法典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为具有夫妻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一方负担的但是是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
-
民法典中如何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负担婚后共同生活费用而产生的债务。夫妻离婚时,应该承担共同债务,双方可以约定各自承担的债务比例,无法达成一致的,可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2021.04.11 106 -
民法典中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方式:通过对债务性质、债务通途等方面予以认定,若系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021.04.27 109 -
夫妻债务民法典如何规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债务由个人承担。因为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而产生的。即使夫妻双方离婚,共同财产也应该先用来承担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够承担的,可协商决定各自承担的比例。
2021.01.02 130
-
民法典中如何确定为夫妻债务
以下这些债务确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
2022-06-13 15,340 -
民法典中如何界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离婚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债务,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
2022-06-28 15,340 -
民法典中如何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这些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
2022-05-24 15,340 -
民法典中如何确定债务归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下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前一方借款购买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买这些财产承担的债务;(二)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
2021-12-01 15,340
-
01:00
夫妻债务民法典新规定
根据《民法典》关于夫妻债务的相关规定: 1、夫妻离婚时,其共同债务应该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偿清或财产归双方各自所有的,则需由双方协议偿清;如果协议不成,则由法院进行裁决; 2、夫妻一方在事后追认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等共同意思表示双方所
1,632 2021.03.24 -
01:25
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也就是说,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连带责任。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以共同的财产来承担偿还责任,共同财产不足的,应当以自己的个人财产继续承担清偿责任。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无论婚姻关系是否继续存续,
816 2022.04.17 -
01:43
原夫妻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承担。如果双方有共同财产,同时共同财产能够偿还所有债务,就可以直接用共同财产偿还夫妻债务。如果财产不能偿还所有债务,夫妻双方作为紧密的共同体,需要用个人所有的财产来还债。需要注意,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首先需要确认债
87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