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案件的管辖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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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另外,我国法院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也具有管辖权: (1)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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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有:对于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
2020.11.06 272 -
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有哪些规定?
涉外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如下: 1.中国人在我境内对外国人的犯罪的,其审判管辖,应当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管辖的相关规定处理。 2.外国人在我境内犯罪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 3.外国人在我境外对我国国家和公民犯罪的可以依照我国《刑
2020.04.12 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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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案件的管辖
1、我国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我国的特殊
2022-10-28 15,340 -
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有哪些?
1.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
2022-05-24 15,340 -
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有哪些
涉外继承是指含有涉外因素的财产继承关系。所谓“涉外因素”,是指继承法律关系的要素或者与遗产继承有关的法律事实中有的涉及外国。那么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涉外继承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1)动产适用被
2022-10-26 15,340 -
涉外离婚案件管辖有哪些?
最新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有以下几个内容:中国法院在确定中国公民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时,兼采以当事人的国籍与当事人居所和住所为依据,又以婚姻缔结地的法律制度为补充。中国法院对被告在中国有住所(或居所)以及
2022-04-0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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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8
怎么确定涉外诉讼管辖涉外诉讼的管辖可以通过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原则进行确定。 一、基本原则: 1、诉讼与法院所在地实际联系的原则。凡是诉讼与我国法院所在地存在一定实际联系的,我国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尊重当事人的原则。无论当事人一方是否为中国公民、法人和
1,823 2022.04.17 -
01:07
移送管辖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如果需要移送管辖,应当符合下面几个条件: 第一,案件已经受理; 第二,受理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权管辖,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先行立案受理本案件; 第三,受移送的法院对案件具有管辖权。 如果受移送法院认为自
2,620 2022.04.15 -
01:11
离婚案件的管辖权规定对于离婚案件,原则上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中有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则既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如果
2,22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