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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不正当竞争行为应该怎样制止呢?

2023-03-2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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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7回复

专业分析:

律师不得以下列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nn1.不得以贬低同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等方式,招揽业务;nn2.不得以提供或承诺提供回扣等方式承揽业务;nn3.不得利用新闻媒介或其他手段向其提供虚假信息或夸大自己的专业能力;nn4.不得在名片上印有各种学术、学历、非律师业职称、社会职务以及所获荣誉等;nn5.不得以明显低于同业的收费水平竞争某项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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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行为 7.违反规定的有奖销售行为 8.损害竞争对手信誉的行为 9.投标招标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10.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 11.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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