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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受理范围有哪些?

2021-10-29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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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9回复

专业分析:

从目前各国行政诉讼的立法和逻辑理论来看,确定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有三种方式:1。列举是指成文法和判例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诉讼,不能提起诉讼的范围。二、概括式。概括是成文法明确规定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基本抽象标准。三、组合式。结合是在一个国家的行政诉讼法中,同时采用列举式和概括式来划定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2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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