钥匙已交付,房屋未过户,风险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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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明确规定: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占有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在法律法规和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为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出卖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即为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 可见,出卖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买受人交钥匙,就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房屋的义务。 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必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应按约定履行才算交付。 当然,即使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交付包括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 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了钥匙,还有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的义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占有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法律法规和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为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即为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 出卖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向买受人交钥匙,就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交付房屋的义务。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必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出卖人应按约定履行才算交付。 即使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交付包括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出卖人交了钥匙,还有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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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款未付清可以交钥匙吗
交付房屋钥匙不完全等于交房。法律意义上的交房,应包括占有转移和所有权转移。首先,占有转移在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因此,购房者领取住宅钥匙就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其次
2021.01.09 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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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交付房屋钥匙后,是否就是交房,交付房屋钥匙就是交房了呢?
交付房屋钥匙不完全等于交房,可以从以下几点来判断: 1、法律意义上的交房,应包括占有转移和所有权转移。占有转移在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也就是俗称的
2022-02-08 15,340 -
房屋交付时,由谁承担对房屋的转移使用风险?房屋毁损的风险谁承担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
2022-01-22 15,340 -
房屋交付的风险承担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
2022-04-20 15,340 -
新房交付钥匙不给钥匙,合理吗
1、关于费用首先要看物业合同上是否有这样的几项内容,一半来说新房确实存在装修服务综合费,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业主显然不能拒付。 2、按照法律规定,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业主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交房
2022-04-1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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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风险责任谁承担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风险责任的承担是以交付为标准的,在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之前,风险是由出卖人承担的;交付给买受人之后,风险是由买受人承担的。承担风险的意思是房屋因为不可抗力比如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的原因毁损灭失后由
1,389 2022.04.17 -
01:07
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鉴定费由谁承担房屋鉴定为非危险房屋,鉴定费由委托者承担。具体如下:1、房屋使用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房屋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可要求房屋人、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用由房屋人或者责任人承担;2、如果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则鉴定费用由
1,327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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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买卖合同风险谁来承担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标的物,而在买卖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会涉及标的物的风险转移问题。风险转移是指,在标的物的买卖过程中,由于发生了不能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标的物受到了损毁或灭失,这时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2,861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