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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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中,针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没有设定一定幅度的罚款处罚,规定了从轻处罚、一般处罚和从重处罚的罚款数额标准。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国认证认可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六)管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 (十七)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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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规定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
2020.01.14 2,205 -
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规定
行政检查的程序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检查或者调查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应当告知当事人检查的内容、要求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并予以记录。立案:区市场监管局对涉嫌违法的行为,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
2020.06.22 1,705 -
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
2020.01.13 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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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违反本办法规定,计量校准机构指派无资质人员开展计量校准服务,出具虚假计量校准证书,未通过资质认定开展计量校准服务,或者未经委托人同意转包校准项目的,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
2022-09-22 15,340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什么新规定?
制造、修理、销售、使用计量器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伪造、冒用、转让、出借、出租制造或者修理许可证;(二)破坏计量器具封缄或者准确度;(三)加装作弊装置(功能)或者破坏防作弊装置(功能);(四)销售、
2022-09-17 15,340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36条规定
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所涉及的检定和检验不得收费,所需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2022-09-20 15,340 -
南京市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有何规定?
鼓励先进计量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的推广应用。对在计量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2022-09-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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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手续谁办理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是法定程序,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发施工许可证,工程不得开工。 因此,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之前,应当依法到建设行政主管
3,41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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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哪些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包括:1、卫生行政部门;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
14,925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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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有哪些
公民行使监督权途径如下: 1、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 2、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 3、通过媒体工具,如电视、广播、报纸等进行监督。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大及其常委会
13,808 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