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财产范围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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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范围有哪些: 1、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和财产持有人的交还而取得的财产。 2、因未履行合同的继续履行而取得的财产。由于这种合同属于双务合同,破产财产在接受给付时有相应的给付,而且这种给付通常具有等价性质。 3、由破产企业享有的投资权益所产生的收益。例如,股份的年终分红,在合资企业中获得的利润分配。 4、破产财产所生的孳息(孳息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或转让所得。例如房屋出租的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带来的收益以及破产财产转让价值超过其账面净值的差额部分。 5、继续营业的收益。在破产程序中,可能裁定准许债务人继续其营业,这时因企业继续经营所获收益属于债务人财产。 6、基于其他合法原因而取得的财产。它包括因他人侵犯破产企业权利(包括无形资产权)而获得的赔偿;债务人因开办人补足所获得的财产;因债务人财产被错误执行而执行回转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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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债务人财产的范围通常是: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2、债务人自接受破产申请到破产程序结束所取得的财产。以上这些都是债务人的财产。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可通过管理人追偿,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包括: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债务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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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债务人有下列财产范围: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和法院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都是债务人的财产。具体有出资人欠缴或者未缴的出资、董监高人员利用职权非法侵占的企业财产等。
2020.07.18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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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债务人财产范围是: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债务人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
2022-06-08 15,340 -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2、具体来讲,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
2022-08-20 15,340 -
债务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债务人财产范围包括: 1、破产案件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企业自有的财产;属于债务人企业的财产权利。 2、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所取得的财产。主要包括:因破产企业债务人的清偿
2022-05-29 15,340 -
债务人财产范围有哪些?
债务人财产范围是: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债务人存在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
2022-06-0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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