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合理应该怎么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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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不合理是可以拒绝签字的。劳动合同需要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有欺诈、胁迫、免除用人单位的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等情形的,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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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不应承担因劳动者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用人单位主动要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拒绝签订,是劳动者放弃自身的权利,由此产生的责任也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这有别于用人单位主动不签的性质。
员工拒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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