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有无过错责任责任追究

有无过错责任责任追究

2023-06-27 19:52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7回复

专业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只要其活动或者所管理的人或者物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除非有法定免责事由,否则行为人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在法律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案件中,法官在判断被告应否承担侵权责任时,不考虑被告有无过错,不要求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也不允许被告主张自己无过错而请求免责。只要审理查明,被告的行为与原告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判决被告承担侵权责任。由于这种责任的承担,并不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意识状态,而只考虑损害结果和免责事由,故又被称为客观责任。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过错责任原则相比,这种责任在承担条件和责任后果上更为严格,故也被称为严格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意义在于加重行为人责任,及时救济受害人,使其损害赔偿请求权更容易实现。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新修订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与1999年6月11日公布施行的规定相比,新规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错案,不受执法过错责任人单位、职务、职级变动或者退休的影响,终身追究执法过错责任。规定指出,执法过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在执法办案中,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作出违法处理决定等执法错误。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行政执法行为违法,并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主管人员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政机关实施下列行政执法行为时,因工作人员有过错,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行为。 不履行法定职责包括下列情形: (一)不按照规定履行检查、检验、检测、检疫等监督职责的; (二)实施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接到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后,不按照规定履行许可、给付等职责的; (三)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申诉、控告、检举后,不按照规定履行调查、处理等职责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包括下列情形: (一)主要事实认定不实的; (二)适用依据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行政执法行为明显不当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律师普法更多>>
  • 过错侵权责任怎么追究
    过错侵权责任怎么追究

    过错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为由行为人承担。过错侵权责任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过错责任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

    2021.04.04 108
  • 无过错责任与有过错责任有哪些区别
    无过错责任与有过错责任有哪些区别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有:主要区别就是根据侵权行为人的有无过错不同,是否承担责任不同。1.过错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只有主观的故意过错,才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无过错责任则是指不管侵权行为人是否有主观过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2021.04.17 850
  • 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有什么不同?
    无过错责任和过错责任有什么不同?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

    2021.03.22 164
专业问答更多>>
  • 有无过错责任追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以行为人的过错为要件,只要其活动或者所管理的人或者物损害了

    2023-06-27 15,340
  • 医疗纠纷无过错可否追究责任

    1、医疗纠纷无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由医疗机构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即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诊疗、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

    2023-05-24 15,340
  • 成功追究医院过错责任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同意绍兴XX提出的追加为伤者治疗的医院作为共同被告,并通过司法鉴定确认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推翻伤者自行鉴定的10级伤残,减

    2022-10-25 15,340
  • 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工作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行政执法行为违法,并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主管人员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政机关实施下列行政执

    2023-03-04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 01:27
    缔约过失责任如何追究

    对于缔约过失责任如何承担和追究,一般按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1、假借

    1,349 2022.04.17
  • 骗医保过多久不追究责任 00:50
    骗医保过多久不追究责任

    骗医保过多久不追究责任,根据具体的刑期来定。追究刑事责任是有期限的,保险诈骗的犯罪活动超过了追诉期限后,就不会再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

    4,434 2022.05.11
  •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01:02
    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1、假借签订合同,恶意的进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根本没有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的意思,与对方当事人进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隐瞒与签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

    1,480 2022.04.15
损害赔偿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