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经营权的特点是什么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有的集体组织,按承包人承包土地的数量,作价或不作价地分给承包人部分耕畜、农具或其他生产资料,这是附属于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经营的,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的规定,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2、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承包人对于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有权独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排除包括集体组织在内的任何组织或个人的非法干涉。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承包人并不取得承包土地或其他生产资料的全部收益的所有权,而是要依约定数额(承包合同)将一部分收益交付与发包人,其余的收益归承包人所有。所谓”承包”,其意义主要在此。由于土地这一生产资料的特殊法律地位,承包人对之并无处分权。 3、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这里的种植,不仅是指种植粮食、棉花油料等作物,也包括树木、茶叶、蔬菜等。另外,在承包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经营林业、牧业、渔业等,都属承包经营权的范围。 4、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其期限为30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者之间承包的土地进行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财产关系,而是一种与债权具有不同性质的物权,并且也是传统民法的物权种类所不能包括的新型物权。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 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主要理由是: 1、承包经营权表现为对土地等物的直接支配的权利。 2、承包经营权具有排他性。 3、承包经营权具有优先性、追及性。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 1、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 4、承包经营权是为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经营项目而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权利。 5、承包经营权是有一定期限的权利。
-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主体为公民或者集体;权利对象为集体所有土地或者国家所有权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利益物
2022.04.17 1,155 -
土地承包经营权指的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公民集体对全民所有制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主体为公民或者集体;权利对象为集体所有土地或者国家所有权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者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具有利益物
2022.04.06 386
-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特点是什么
1、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条件具有限定性。农村土地(特别是耕地)是农民最基本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对此,耕地、林地、草地,实行人人有份的家庭承包方式,农户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意
2022-06-26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具体特点
第一,承包经营权是存在于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的权利。这就是说,承包经营权的标的,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或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而不是其他财产。
2021-03-10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纠纷的特点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1、纠纷数量随土地价值的提升,呈递增态势。自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至2003年前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总体比较稳定,流转双方当事人大体能够保持现状
2022-05-18 15,340 -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纠纷的特点是怎么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1、纠纷数量随土地价值的提升,呈递增态势。自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至2003年前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总体比较稳定,流转双方当事人大体能够保持现状
2022-05-20 15,340
-
00:55
土地承包经营权自什么设立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时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被征
1,814 2022.05.11 -
01:03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参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经营权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具体来说,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取得的特定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双方可以依据自己的集体经济组织成
2,633 2022.04.15 -
01:35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条和第2条规定,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
4,04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