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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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防卫过当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的前提是进行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又不同于正当防卫. 第一,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第二,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罪过,这是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的根据。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主要是解决防卫过当的定罪和量刑问题,能不能定罪,就是通过是否具备了防卫过当犯罪构成的条件,因为它是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根据犯罪构成的一般原理。 1、客体 防卫过当的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护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在这里不法侵害人具有双重身份,即是防卫对象,又是犯罪对象,中国法律支持对不法侵害人的某些权益造成必要的损害的正当防卫行为。但是,同时不法侵害人还有他合法权益,而这部分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防卫过当行为损害了不法侵害人除了刑法允许可以反击,可以损害的部分以外,依法受保护的不允许损害的部分权益。因此,防卫过当也就是对不法侵害人的一种犯罪,只不过其社会危害性较小。 2、客观要件 防卫过当的客观方面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首先,防卫过当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正确理解“明显”含义二字,应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第一,防卫行为大大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范畴,例如:防卫人采取击伤不法偷窃者就是以制止偷窃这种不法侵害为限度,但如果采取了杀死偷窃者这种情况就超越防卫目的和防卫尺度,就应属于“明显”范畴。 第二,防卫强度大大超出了性质一般的不法侵害的强度。这主要应从防卫人所采用的防卫手段的强度与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等因素对比来判断。另外,防卫过当的防卫行为造成了重大损害结果,防卫结果是否构成“重大损害”,是区分防卫行为是否过当的主要因素,正当防卫与不法侵害是完全对立的,不造成不法侵害人一定的损害,是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的,超过必要的限度,致人重伤死亡的,就是造成重大损害。 3、主体 防卫过当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个公民。中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的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就是说,防卫过当所构成的犯罪中,有已满16周岁的和已满14周岁的犯罪主体,但防卫过当的主体一般是已满16周岁的人,因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由于认识能力的限制,一般不可能正确判断防卫过当这种犯罪行为的性质。 4、主观要件 防卫过当的主观方面是防卫人对过当结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防卫过当是一种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因此,同其他犯罪一样,要求防卫人在主观上具有罪过。关于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刑法理论界说法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疏忽大意过失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2)全面过失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但不能是故意。 (3)过失与间接故意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只有直接故意不能成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4)过失与故意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可以是任何种类的过失与故意。 (5)故意说,该观点认为,防卫过当都是故意犯罪,因为防卫过当是故意造成的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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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要件 防卫过当的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护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2、客观要件 防卫过当的客观方面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 3、主体要件 防卫过当的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个公民。 4、主观要件 防卫过当的主观方面是防卫人对过当结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
一、起因条件 不法侵害现实存在 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许的,其侵害行为构成犯罪为条件。对于精神病人所为的侵害行为,一般认为可实施正当防卫。 二、时间条件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才能对合法权益造成威胁性和紧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卫行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一般认为以不法侵害人开始着手实施侵害行为时开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现实威胁十分明显紧迫,且待其实施后将造成不可弥补的危害时,可以认为侵害行为已经开始。 三、主观条件 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四、对象条件 针对侵害人防卫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由于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针对其本身进行防卫,才能保护合法权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进行防卫,而不能对其没有实行侵害行为的同伙进行防卫。 五、限度条件 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例如,甲欲对乙进行猥亵,乙的同伴丙见状将甲打倒在地,之后又用重物将甲打死。这就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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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 一、防卫过当的客体 防卫过当的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护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二、防卫过当的客观方面 防卫过当的客观方面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
2020.10.30 188 -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正当防卫构成要件是: 1、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2、防卫必须是针对实际存在而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 3、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的; 4、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对象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5、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2020.07.04 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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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防卫过当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的前提是进行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又不同于正当防卫. 第一,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第二,在主观上
2021-01-06 15,340 -
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第20条第2款的规定,防卫过当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的前提是进行正当防卫,但防卫过当又不同于正当防卫. 第一,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 第二,在主观上
2021-01-06 15,340 -
过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根据第20条第2款的规定,防卫过当是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防卫过当的前提是进行,但防卫过当又不同于正当防卫.第一,在客观上具有防卫过当的行为,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的损害。第二,在主观上对其过当结果具有
2022-08-23 15,340 -
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不法侵害的存在 不法侵害的存在即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它是正当防卫的基础条件也是构成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不法侵害具有攻击性、破坏性、紧迫性的特征。我国修订后的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
2022-05-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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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构成犯罪吗
防卫过当也会构成犯罪,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人进行防卫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是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防卫过当应具
2,453 2022.1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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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当防卫与正当防卫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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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如何处罚
防卫过当,即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范围,因而要负刑事责任的情况。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导致重大损害的,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如果防卫过当,把别人打伤:经鉴定属于轻伤以上的,就要承当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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