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33条是如何规定的?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1、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2、未经同意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3、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上市公司在不符合公司上市的条件或者是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时,会被要求退市。公司上市和退市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做到,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资格上市。
-
砍伐城市绿化树木的处罚
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0.10.06 700 -
破坏城市绿化处罚标准
破坏城市绿化的,对此没有具体的处罚标准。一般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行为人停止侵害,可以并处罚款。如果造成了损失,还应当负赔偿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则依法
2020.02.01 694 -
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
对特区农村现行的管理体制按照职能分解、归类理顺、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的原则进行转变。即将原村民委员会的发展集体经济和组织村民自治的两大职能分开,分别由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委员会和街道办事处承担。
2020.06.27 503
-
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33条是怎样规定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因城市规划调整占用城市绿地的,应当在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建设面积相等、类型相同的绿地;不能建设的,应当缴纳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
2022-09-14 15,340 -
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条规定如何?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县(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管理、保护和监督。
2022-09-15 15,340 -
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4条是如何规定的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城市绿化工作。县(市、区)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绿化工作。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市政公用、交通
2022-09-16 15,340 -
济南市城市绿化条例第7条规定如何?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群众性城市绿化工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捐资、认养等方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和养护工作。投资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协议享有合法权益。捐资、认养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享有一定
2022-09-14 15,340
-
01:25
城市拆迁如何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因征收房子的原因导致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政府要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助和奖励。 针对房屋价值的补偿依据
720 2022.05.11 -
01:15
上市公司退市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的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即可退市: 1、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决定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同时决议不再在交易所进行任何交易; 2、公司向所有股东发起回购全部股份,或者是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的
8,080 2022.04.15 -
01:19
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般我们所说的股票上市,指的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即IPO。公司股票上市的条件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进行规定,具体包括:1、发行人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份制改革,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从
2,361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