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专业问答 > 今年建筑工地发生死亡事故,关于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今年建筑工地发生死亡事故,关于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2024-11-09 15:44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推荐答案

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4-11-09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在建筑工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并确定是工伤事故,则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这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如下:配偶每月4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元,而孤寡老人或孤儿则每人每月增加10元。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未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或因工死亡后,其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规定如下: -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如下:配偶每月4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元。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超过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 如果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 如果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展开更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同类普法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果确定系工伤事故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金,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死亡后,应当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赔偿其亲属各项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个人的,以及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总承包方违反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个人的,导致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承包单位或个人和发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发包单位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发包单位为共同被告。 2、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或合法分包的单位将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导致分包或再分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分包方和总承包方、再分包方和分包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总承包方或分包方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总承包方或分包方为共同被告。 3、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筑工程转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导致接受转包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包方和承包单位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时,承包单位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承包单位为共同被告。 4、建筑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导致接受转让方、接受出借方或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发生建筑施工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接受转让方和转让方、接受出借方和出借方、借用他企业名义方和允许借用方为赔偿责任主体,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形成工伤赔偿争议进入仲裁和诉讼程序时,转让方、出借方、允许借用方列为第三人。形成雇员损害赔偿争议诉讼时,转让方、出借方、允许借用方列为共同被告。

律师普法更多>>
专业问答更多>>
  • 如何解决学生坠楼死亡伤亡相关的赔偿问题?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

    2022-04-01 15,340
  • 如何赔偿工地发生的工地死亡事故?

    1、该死亡事件属于意外事故,承担民事赔偿。 2、不能构成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项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

    2023-07-28 15,340
  • 建筑意外死亡赔偿吊车事故责任问题如何索赔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

    2022-10-29 15,340
  • 2023年建筑工地安全事故的赔偿问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

    2024-11-0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如何起诉 00:51
    建筑工地发生人身损害如何起诉

    建筑工地存在许多安全隐患,发生人身损害的情况并不少见,受损的一方维权,需要结合具体条件进行判断:1、劳动者和工地之间是劳动关系的,因为劳动而受伤的,为劳动争议,应当提起劳动仲裁;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受伤的,以第三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构成工伤

    1,459 2022.04.17
  •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如何解决 01:18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如何解决

    建筑工程欠款纠纷的解决:拖欠工程款应找劳动或司法部门,如公安局、人民法院等。在项目法人出资方出资到位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只应将项目法人作为被告。法律规定,施工单位拖欠工人或其他劳动者工资的,受害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666 2022.05.13
  • 建筑工人发生工伤怎么赔付 01:18
    建筑工人发生工伤怎么赔付

    1,确认劳动关系后,申请工伤认定。2,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进行治疗。注意尽量不要自己垫付医疗费,否则以后处理工伤,无论是协商解决还是打官司都非常的被动。3,收集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这一点相当关键,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

    1,997 2022.04.17
有问题
就会有解决办法
在线咨询

离婚、工伤、刑事、债务... 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