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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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为了明确承担纳税义务的具体日期,有利于实施税务管理,合理规定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监督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证财政收入。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 3、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 4、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5、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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