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维权
该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布,仅供参考学习!
我也有类似问题!点击提问
不服书怎么处理:一般情况下,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一般都会被法官予以采信。但是,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有错误的,可以要求处理部门及时改正外,还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救济。(一)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根据该规定,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必须在三日内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受理。(二)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官对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如果未按照上条规定的三日期限提出复核申请,那么对事故认定不服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在诉讼中对认定书提出异议。由于事故认定书在诉讼中只是作为一方提出的证据使用,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当然有权利对该证据的证明力提出异议。虽然大多数情况下,对于事故认定书,因为本身是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法官一般也会以此作为责任划分的依据,但如果异议一方提供的证据充分且非常具有说服力的话,法官也可以对事故认定书的结论不予采信的。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1、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3、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二)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三)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是事故双方责任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双方进行赔偿的重要证据。拿到车辆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车主和受害方都可以以此为标准进行索赔。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020.01.05 185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怎么维权
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拿到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会有一些当事人对责任划分不服,认为自己不应该承担这样的责任,遇到这种情况,大多数人的做法是拒绝签字,其实这并不能有效的解决这个问题,因为即使
2022-08-16 15,340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要怎么维权
1、事故认定书上通常都会写明对于认定书不服的处理途径和办法。2、不服认定书的内容或结论,都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但必须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提出复核。4、专业的复核申请,能够提高改变复核结果的几率
2022-03-23 15,340 -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该如何维权
1、行政救济:《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规定:上级公安交通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
2022-05-25 15,340 -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该如何维权?
通过信访制度维权 依据信访条例,只有在死法程序进行完毕之后才可启动。通过信访,做出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并不主动承担重新认定,而是由上级部门责令重新认定。但要注意的是,信访维权具有成本高、效力低的
2022-08-02 15,340
-
01:03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办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事故发生之后,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及时报警,通知交警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取得证据证明的事实基础上,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收到事故认定书后,如果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1,245 2023.01.04 -
01:09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能不签字吗
能,但并不影响事故认定书的效力。当事人必须清楚,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交给当事人签字,只是让当事人确认收到,当事人即使签字,也只是确认签收了认定书,而不是确认同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的结论。反之,即使当事人不签字,交通事故责任认
1,230 2022.04.17 -
01:21
不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报警的话,交警部门都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认定书请求对方赔偿。但是,如果当事人不服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交警存在乱判责任、甚至徇私枉法的行为,就可以选择申诉或者投诉的方式,实现权利的救济
4,576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