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法律能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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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允许转让农村宅基地。其相关规定为:当满足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等条件时即可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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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允许农村宅基地转让。当满足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等条件时即可转让。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经本村委会同意二是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村人三是转让人户口已迁出本村或“一户多宅或多房”。 如系一户一宅,须明确表示不再申请宅基地,且有证据表明其已有住房保障,如与其他近亲属合户居住是受让人无宅基地是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转让,须与住房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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