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申诉的前提有哪些,刑事申诉的管辖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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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申诉的条件有哪些 1、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2、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3、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一)证明原判决或者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新证据,新证据是指审判时未收集到的足以影响定案量刑的证据; (二)证明据以定案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证据。 (三)证明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证据。 (四)证明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证据。 (五)证明审判程序不合法,影响案件公证判决、裁定的证据。 二、刑事申诉的管辖如何确定 刑事申诉管辖,是指司法机关受理刑事申诉的分工制度。根据现行《刑事诉讼法》第203条关于申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提出申诉”的规定,刑事申诉的管辖既指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之间受理刑事申诉的分工。至于他们管辖范围怎样划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多是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提出申诉,所以形成都由人民法院受理的状况,即使是各级人民检察院接受的申诉材料,也都转给人民法院处理。这种作法,不符合立法的原旨与要求。因为一方面使人民法院担负难以承受的大量任务,另一方面,人民检察院也有失于审判监督职责。因此,对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受理刑事申诉的管辖分工,应从立法上加以明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章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来看,我们认为,可根据申诉主体的不同对它们的管辖范围作如下划分: 1、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的,由人民法院受理。因为被告人在原审法院是行使辩护职能的一方,刑事申诉实质上是其辩护行为的继续与延伸。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都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直接涉及法院原裁判是否正确,能否依法撤销或者变更的问题,由人民法院直接行使审判监督职能进行审查处理最为适宜。 2、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申诉的,应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因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刑事申诉实质上是一种控诉行为,他们从控诉者的立场出发,要求追究被判决人应负刑事责任,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处理,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最为适宜。我们知道,我国刑事诉讼基于职权主义,追究公诉案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由人民检察院实行公诉。人民检察院进行公诉,即代表国家意志,又反映被害人的愿望。同时,由于人民检察院与被害人的诉讼立场一致性,人民检察院的公诉活动以及应否依法提出抗诉,一般能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如果被害人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由人民检察院做说服教育工作效果更好,有利于服判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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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级别管辖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一般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8、9、10、11条对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的级别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特殊规定分为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级别管辖之特殊规定和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申诉案件级别管辖之特殊规定。
刑事申诉级别管辖的确定为: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原则上先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院审查处理。对越级申诉的,上级检察院应将申诉材料交有管辖权的下级检察院办理。不服下一级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上级检察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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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管辖哪些刑事申诉
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有: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等。
2022.12.02 106 -
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
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等。
2022.12.02 116 -
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哪些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
2020.12.12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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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的管辖如何?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管辖下列刑事申诉: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
2022-05-17 15,340 -
刑事申诉的管辖如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就刑事申诉管辖法院做出以下解释: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
2022-08-17 15,340 -
刑事申诉前提有哪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符合如下条件的可以重新再审:第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第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
2022-09-08 15,340 -
如何确定刑事申诉法院管辖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三条申诉由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一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上一级人民
2023-03-2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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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起诉管辖权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债权债务纠纷的管辖法院,如果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管辖法院为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在合同借贷的案件中,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也有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1,46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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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
刑事案件的申诉程序:申诉的提出和受理;申诉的受理,刑事案件申诉期限;人民法院予以受理;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原审被告人在《若干意见》规定的期限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属于疑难、复杂、
1,82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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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起刑事诉讼
刑事起诉分为两种,即自诉和公诉。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的犯罪追诉机制。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公诉,只有部分刑事案件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由法院直接受理。 1、提起公诉是侦查终结或
1,027 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