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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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是关于机动车违停的规定,违反该条规定的,可罚款20到200元,具体要看当地交警执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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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怎么处罚
如果行人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对该行人的处罚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020.04.06 877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这通常是指的不构成犯罪以及普通的违法行为,特殊的有特殊的处罚规定。
2020.06.05 778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条第二款有什么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4条第二款规定洒水车、清扫车等机动车应当按照安全作业标准作业;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不受车辆分道行驶的限制,但是不得逆向行驶。
2020.04.13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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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农机管理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在农田、场院等场所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违法行为;(二)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和安全技术
2022-09-26 15,340 -
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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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4 15,340 -
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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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4 15,340 -
庆阳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交警中队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开展辖区危险路段排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受理适用自行协商处理和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负责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2022-09-2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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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6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随意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并且违反临时停车规定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进行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然在现场但是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6,004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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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释义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
25,948 2022.04.17 -
01:22
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罚款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对法律责任做出的明确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实施了相关的违法行为后,需要承担的支付罚款的责任是不一致的,需要依据其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来确定有关的罚款数额。其中对网络运营者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的违法
9,532 2022.04.17